本所及本团队律师关于交通事故类纠纷代理费收费方式分为风险代理收费及一般收费,具体如下:
风险代理收费:
当事人无需向本所或本团队支付任何费用,待案件实际取的赔偿款、理赔款等款项后,按照实际取的款项数额的10%-30%收取律师代理费;如未实际取的款项,则当事人无需付费。
风险代理收费仅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合同、买卖合同等法律允许的民商事案件。
一般收费:
讼争标的额(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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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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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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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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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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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元+讼争标的额10万元以上部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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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万元至1百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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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元+讼争标的额50万元以上部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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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百万元至5百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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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000元+讼争标的额1百万元以上部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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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百万元至1千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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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000元+讼争标的额5百万元以上部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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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千万元至5千万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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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000元+讼争标的额1千万元以上部分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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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千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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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000元+讼争标的额5千万元以上部分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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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文印费、其它代收代缴费等视实际支出情况,据实另行收取。
上述律师代理费标准仅供参考,最终费用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自身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以本所或承担律师正式答复为准。